藥企需重點關注哪些審評細節
從新版藥典大面積收錄、一致性評價加速,到輔料關聯審批制度落地,制劑及藥輔行業正經歷一場質量技術的全面升級。8月10日,CFDA發布《關于藥包材藥用輔料與藥品關聯審評審批有關事項的公告》,7類藥包材、5類藥用輔料由單獨審批改為在審批藥品注冊申請時一并審評審批。同時,主管部門對接下來準備試行的審評審批程序作了細致明確的規定。
政策導向是藥用輔料和包材行業重新洗牌的重要因素。關聯審批或促使制藥板塊上下游格局重建。未來,承擔質量主體責任的制藥企業對上游的掌控和布局將愈發重視,輔料行業的整合也可能更加頻密。
不過在采訪中,記者發現業界也有擔憂。“輔料研究和生產需要專門的知識和技能,由制藥企業一體承擔難度會比較大。”某化學制劑部負責人表示。
藥企成審評關鍵主體
“國內的API原料普遍受認可,但藥用輔料比較受爭議。”廣西某制藥企業一位高層直言對國產輔料信心不足。
咸達數據V3.2發現,我國現有帶“F”字母輔料的文號245個,2015年起國內廠家就沒有新的批文了。現有的批文數最多的是明膠空心膠囊,共47個,約占現有批文的1/6。盡管從目前獲批的輔料來看,以往企業對輔料申報并不是非常重視,但預計輔料關聯審批將推動企業重視輔料,特別是重視整個生產的關鍵因素的控制。
“實施關聯審評是要讓制劑企業承擔質量主體責任,將藥包材、藥用輔料的研究始于藥品研發,同時也有利于突出制劑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由它配置上游企業資源。”CFDA藥化注冊司一位專家不久前指出。
然而,在藥企的產業鏈布局上,曹家祥提醒說,收購輔料廠或不能解決根本問題。“關鍵是輔料生產技術和質量控制需要更新換代,許多是和生產設備和工藝直接相關,國內企業有明顯的差距,許多國外的關鍵技術對國內而言更是無從查考。此外,輔料影響甚廣,對普通劑型和高端劑型都會有決定性的影響,在一致性評價上也是一樣的道理。”
總體看,制劑企業對藥品質量最終負責,促使輔料的采購選擇模式從低標準水平下的單純價格選擇轉變為制劑企業平衡技術支持、質量穩定、價格等多方因素的選擇。“現在輪到制藥企業作為主體,其品種選擇和對優質優價有高要求,才能帶動延伸優質原輔料等一系列產業的發展。”一位行業權威專家指出。
藥輔集中度提升
藥用輔料是極度分散的行業。某投資網站資料顯示,一方面,這與國內專業化生產企業少、大部分生產企業并非專業藥企有關;另一方面,由于國內醫藥輔料起步較晚,大多數醫藥輔料都是傳統產品,導致醫藥輔料產品少,規格單一。目前國內醫藥輔料生產企業有400多家,其中以醫藥輔料為主業的生產企業只有90左右,占比不到23%,其余都是兼帶生產醫藥輔料的化工、食品和原料藥等其他生產企業。
政策層面看,《藥品注冊管理辦法(修訂稿)》(征求意見稿)已于近期發布,征求意見稿新增了“關聯審批”的條款。此外,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持續推進將促使下游藥企選擇優質輔料,而藥用輔料DMF 以及關聯審評的推進將提高下游藥企在通過一致性評價后更換輔料的轉換成本,再結合2015版藥典的執行以及日漸加強的行業監管趨勢,有市場分析人士指出,不符合現有標準的非專業企業或產能低下、規模較小、不適應藥用輔料分級、分類管理趨勢的企業或將退出市場,或被兼并收購。
需重點關注的審評細節
實行關聯審評審批的藥包材劑型類別有經口鼻吸入制劑、注射制劑、眼用制劑、透皮制劑、口服制劑、外用制劑、藥用干燥劑等7類;藥用輔料包括境內外上市制劑中未使用過的藥用輔料等5類。
記者注意到,輔料企業較為關心的問題之一是目前手頭已有批件的品種能否繼續使用?何時到期?什么時候需要關聯審評?
經梳理發現,公告中明確了批準證明文件在2017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到期的藥包材、藥用輔料,有效期延續至2017年12月31日。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其用于其他藥品的藥物臨床試驗或生產申請時,才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已批準的藥包材、藥用輔料,其批準證明文件在效期內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后,可繼續在原藥品中使用;在已上市藥品中歷史沿用的其他符合藥用要求的藥用輔料,可繼續在原藥品中沿用。如用于其他藥品的藥物臨床試驗或生產申請時,則要求報送相關資料。
企業要注意的是,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中需要變更藥用輔料種類或供應商的,變更后的藥用輔料尚未取得批準證明文件或核準編號的,可參照公告要求,與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相關申請關聯申報。
此外,變更即需申請。藥包材、藥用輔料發生改變處方、工藝、質量標準等影響產品質量的變更時,其生產企業應主動開展相應的評估,及時通知藥品生產企業,并按要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送相關資料。
由于進口藥用輔料同樣在公告要求適用范圍內。“現在可執行的關聯申報可能只對進口輔料有現實意義。”上海的一位藥企人士對記者表示,但他同時擔心,“國家總局堅決要求詳細的技術資料,而外資輔料廠推三阻四不配合,相關藥企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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